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繼續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切實加強和改進憲法法律實施工作、切實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切實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首先,要切實擔負起保證憲法法律實施的重要職責?,F在,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雖然取得了重大進展和成就,但是,我們在法律實施中,仍然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選擇性執法、執法主體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嚴重影響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正是基于這些情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之后,黨中央強調,要把法律的有效實施作為法治建設的重點,切實抓好落實。
人大是法律實施的監督機關,負有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行法律、確保憲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實施的法定職責。
各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擔負起這一重要職責,完善遵守和執行憲法法律的工作機制,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加強對憲法法律實施的監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全面履行職責,全面正確有效實施法律法規,切實做到“法之必行”,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其次,要切實擔負起完善地方立法的重要職責。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是實現法治的前提,現在,國家已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云南省的地方立法工作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地方立法工作面臨新的任務,地方立法工作必須把握時代脈搏,跟上時代步伐,做到與時俱進。
同時,我們必須看到,在立法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有的法規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夠強,有的法規仍然有部門利益化傾向和痕跡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在工作中加以改進。新時代的立法必須從粗線條的白描式轉向質量優先的精細化。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擔負起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的重要職責,在黨委的領導下,牢固樹立正確的立法理念,充分發揮對立法的主導作用,為實現新發展目標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再次,要切實擔負起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職責。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自己踐踏法律,是對法律尊嚴的最大傷害。在我國國家機關的分工中,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是法律執行機關,其能否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事關法律信仰、法律權威的樹立。
所以,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必須受到嚴格的制約和監督,這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本質要求和基本邏輯,因為,在我們國家制度框架和權力構架下,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是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人大及其常委會在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們要充分發揮這一制度設計的巨大優越性,以權力運行和公共資源配置為重點,切實強化權力監督,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正確行使。要不斷拓展監督領域、創新監督形式、完善監督機制,堅持對社會關注度高、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難點問題抓住不放,跟蹤監督到底,促進問題切實得到解決,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為人民服務。(作者白茫茫系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